各系部:
在二〇一九年元旦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对祖国的认同感与自豪感,经学生处、团委研究决定,特举行“迎新年 创佳绩 续辉煌”二〇一九年元旦升旗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8年12月29日6:52
二、地点:学院鼎元广场
三、参加人员:
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和各系部党团总支书记各辅导员、班主任,第八届团委委员、学生联合会干部。
四、相关要求:
1、请参加升旗的相关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并列队完毕;
2、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着装应整洁,升旗仪式中不得喧哗,不准任意走动,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2018年12月28日